如果公告送达的话三个月之后就能得到判决的结果。双方结婚不易,且行且珍惜。夫妻双方如果坚持要离婚的话,双方尽量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吧,没必要闹到法庭上。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上进行咨询。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