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具体处理也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而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属于个人。
(2)夫妻分开管理,分割时使用的共同财产由用户管理;差异较大的差额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赔偿另一方。
(3)那些已经登记结婚并没有住在一起的人,如果彩礼是按照习俗支付的,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时可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如果一方与他人合伙经营夫妻共同财产,合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享合伙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当于合伙财产价值的一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