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提交书面离婚诉状。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婚诉讼还必须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提供以下必要信息:
1.两份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证明;
6.儿童状况的证明,即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活条件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如财产已转让,应提供转让办公室的所有相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11.有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院文件。如果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警察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