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要做好准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准备诉讼证据;
第二,保护家庭财产。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他们没有收集和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当法院审理案件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合理但不能赢得诉讼。例如,刘女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她无法忍受张男对他长期的家庭暴力。在提起离婚之前,我们应该首先有意识地收集有关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张男施暴后留下的伤疤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察局记录、居委会证言、验伤文件、证人证言等。如果张男每次殴打刘女,不报警,不检查伤员,忍气吞声,坚持家庭丑陋不能公开的理念,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起诉之前,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是欲速而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闻风而动,转让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之前,不要惊慌失措,先收集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收集、相关财务报表收集、存折开户银行、账户、另一方股市股东账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贵金银首饰保护、家庭共同财产发票或视频等。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