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应该是合法的。离婚协议不能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无效。例如,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抚养子女。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应当明确;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不得使离婚处于待定状态;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些夫妇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则阻碍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分配。离婚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应当明确,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应注意保护其合法权益。你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省心而放弃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人同意离婚后立即后悔,这只不过是两个因素。一是情感因素。由于暂时的愤怒,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他们都想到了对方的优势,仍然互相关心,不能放弃对方。他们认为当时离婚太草率了。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继续同居而不进行再婚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一个因素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没有及时履行,或者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或者因遗漏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