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1、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2、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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