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在实践中,许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事实上,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准确。
除了参考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儿童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例如,目前在杭州,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约为1200元,这基本上就足够了。然而,如果孩子的父母每月的工资超过1000元,那么根据他们每月工资收入的20~30%是2000~3000元。赡养费是父母双方都应该承担的义务。因此,显然没有必要按照工资收入的比例计算孩子的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