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违法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父母的责任。因工作或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也是可行的,但监护责任没有转移。如果你直接把孩子交给亲戚,除非你办理了继续等待手续,否则法律是不允许的。
被继承人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办理继承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收养子女或者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向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去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公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需要同意,不得有被送养一方的当事人隐瞒家人,只有夫妻双方同意才能转让。
此外,毕竟,转让的对象是特殊的,因此转让人应符合法律第五条的规定:以下公民,组织可以作为赡养人:孤儿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在这篇文章中,提到了生父母,但也应该注意的是,其限制是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而不是多生几个女儿,想送女儿再生儿子;不是未婚意外怀孕,不能抚养,不愿拖累父母转移他人收养的情况。孩子不能由他人抚养,父母的健康应由双方抚养,离婚应由单方面抚养。如果父母不能抚养他们,他们需要由直系亲属或福利机构抚养。子女的监护权是父母的义务,不能随意抛弃子女,这可能构成犯罪。儿童在成年前需要被抚养。如果父母不能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