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应当通知原告提前支付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人和双方责任的比例。诉讼费缴纳后,原告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收取额外费用,超过1万元,超过1%作为诉讼费;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离婚诉讼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价值计算: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000元,按4%,即标×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按3%,即标×3% 51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