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减少或者减少。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司法实践时,一般应将隐藏、转让、损坏财产作为隐藏、转让、损坏、出售财产的财产份额,另一方应当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不足、隐藏、转让、出售、损坏财产的差额。虽然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