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另一种情况: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的钱是从父母那里借来的,而不是从父母那里借来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在这方面,法院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看到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会对债权债务的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因此,法院在分割房屋时,会告诉债权人另一起诉讼。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贷款购买的财产通常以房屋名义登记,但由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财产属于离婚时的另一方,但另一方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