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被抚养人应当是死者或者残疾人前有赡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被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
2.虽然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违反了《计划外生育条例》和中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其父母进行处罚。超生子女本身没有过错。他们享有与他人相同的权利。如果他们不将16岁以下的计划外生育子女列为被抚养人,他们本质上剥夺了抚养子女的权利。
3.非法收养的子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非法收养子女的生父母还活着,有抚养能力的,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不属于死者或残疾人前抚养的被抚养人。非法收养子女的生父母死亡、下落不明、无抚养能力的,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赡养义务,但在死者死亡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人,由于他们之间没有法律抚养和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由民政部门解决。因车祸住院,主要责任人员不是受害人的,主要责任人员和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受害人相应的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补贴、工作延误费等,但如果是车祸,可以同时确定为工伤,此时只能选择一种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