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孩子会被判给谁?一般来说,离婚时,母乳喂养的子女应当按照母乳喂养的原则抚养;母乳喂养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换句话说,如何判断离婚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
(2)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不育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5.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情况也可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子女所有权的参考条件。
(3)如果父母双方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则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予以许可。综上所述,父母离婚并不意味着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会消失。只要双方协商离婚,他们就应该依法协商子女的监护权。无论他们是需要孩子还是不想要孩子,只要有争议,他们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人。因此,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谁将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