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离婚后是否应当自行决定子女的监护权。法院根据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意见》

1.2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1)如果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她的孩子不应该和她住在一起;(2)如果父亲要求孩子生活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们真的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2.父母双方同意2岁以下子女与父亲一起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许可。

3.父母双方都要求2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如果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3)如果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4)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则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4.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孩子们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孙女或孙子孙女的,可以作为孩子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5.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批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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