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子女的工亡职工可以每月领取赡养费,标准为其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则可以领取至其年满18周岁。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他的近亲可以根据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其标准是:夫妻双方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独居老人、孤儿按上述标准每月提高10%。每一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家长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然而,协议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父母双方对子女利益造成损害,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程度等,如果协议对子女不利,则不应给予任何许可。当事人约定不成,或其协议不可批准时,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第21条婚姻法第21条所称的“抚养费”,是指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抚养费”。

目前还应负担在校接受高中或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但由于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或因考分不足而产生的资助费用,则不应被视为抚养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孩子就读时,家长或母亲有异议时,可以免除学费,并由母亲/父亲同意支付。必要时,赡养费、孩子买电脑手机等.出外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等,此项费用无法律依据,家长可拒付。孩子因重大疾病或不治之症而产生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可报销为限,如果孩子因为肾衰而需要更换肾脏,那么孩子患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等都不在抚养费用中,家长只有道德上才能负担这一费用,而没有承担这一费用的法律义务。

相关法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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