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嫌疑人,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个人自由的强制措施。家属收到逮捕通知后,只能委托律师见面,家属不能见到自己。被告人逮捕嫌疑人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内审讯。
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出具释放证明。除妨碍调查或者不能通知的情形外,逮捕的原因和拘留地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捕人的家属或者单位。
不方便通知的,应当在案件档案中注明不通知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中心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拘留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进行沟通和会见。至于逮捕问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家庭成员都看不到。有两种情况可以看到,一种是法院公开审判是你可以听,看到嫌疑人,但不能互相说话。二是法院作出有效判决,被告在监狱服刑后,属于正常家庭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