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批捕也有可能被判刑,但是证据不足的人不能被定罪。不逮捕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案情清楚、证据充分,公安机关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若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并不一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如对疑犯没有逮捕必要,或者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而不需要或无法逮捕,检察机关均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从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因此,尽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构成犯罪,随后将继续由法院审理和判决;但是,如果是由于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且侦查机关不能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最终可以被撤销刑事立案,不再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