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单位受贿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贿赂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机构、人民团体、非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给予的财物,不得构成行贿罪。
(二)本罪主体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所有权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本罪客观性方面的具体表现有两种: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营公司、企业、机关、人民团体财物。第二,经济交往中,国家机关、国营公司、企业、机构、人民团体等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