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合同有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若合同为有偿,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利率的高低进行约定。协议利率可能比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高,但一定要合理,禁止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生产借款的利率可能比生活借款高得多。有酬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在借贷时不能把利息扣除到本金内,也不能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所收的复利退还给借贷人。
合约规定借款为有偿,但未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之规定,“视同不付利息”。所以,贷方应特别注意,如果贷方的内在意愿是签订有偿借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利息条款。如果高利贷是高于正常贷款利率的借款,那么高利贷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它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当借款发生时,贷款利率若高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则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在高利贷中,即使借款者和贷款人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本合同无效。然而,贷方或贷款人在借方不还贷时,通常会通过某种方式强迫借款人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