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关于监护权变更的纠纷,与离婚时间无关。但是,申请变更监护权的一方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法院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而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居,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