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请求不写监护权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离婚诉讼请求没有限制范围,法律允许离婚放弃监护权,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未来子女有另一方,你只需要按时支付子女监护费。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选择放弃子女监护权,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判决。起诉离婚时子女监护权的判决规定如下:(1)两岁以下子女,一般与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与父亲生活:
1.儿童不期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真的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2)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儿童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儿童的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儿童一起生活。
5.如果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孙女,可以作为孩子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