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养育孩子,称为共同抚养权。共养子女权是指离婚时双方没有丧失子女抚养权,丧失共同生活的权利,但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共同生活的问题。可向未成年子女提供月收入的20-30%,可选择通过协议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例如,协议规定子女何时与父母同住,以及约定抚养费等。这样一来,双方都可以更好的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的成长也会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最起码这样可以让孩子同时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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