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方和母方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经进行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居住在一起,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随时随地都能让孩子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处。当父母和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在一起,但是孩子们多年来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一起生活,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优先考虑孩子在父母或母亲的陪伴下生活的情况。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见到的就是离婚时父母对抚养权的争夺,是由父母来进行的,但是,还有一些是由年长的人进行的,即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祖母的法律也可以这样做,其实还是有些小孩,自小就跟着老人生活。扩展阅读:如何判断离婚抚养权?请求抚养权的请求中,应当如何举证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哪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