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中,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者,仍须支付必要的抚育费用: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其收入不够生活;
(2)仍在学校读书;
(3)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丈夫和妻子离婚后留下的孩子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尽管儿童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也要承担孩子每天的开销,且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的金额和父母实际可以负担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如父母无负担可与对方协商减低。还有网上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