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子女抚养权可诉诸法庭。但是,对子女的离异抚育,应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证明其工资收入或经济状况的证据,如工资单、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明自己受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例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孩子的安全有保障,小区环境安静,孩子休息时也很安静。
(3)提供证明本人和本人父母能够陪伴子女并照料子女,如证明其父母的陪伴时间、教育程度、体格条件等方面优于对方,或证明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比对方经常加班,没有时间和精力陪孩子是很有压力的工作。
(4)提供证据表明儿童有与自己长期生活的习惯,因此,法庭一般倾向于继续维持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孩子受到父母离异的影响。比方说,女方可以证明从孩子出生起就全职照顾孩子,和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只有工作的时间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另一方的证据,表明另一方存在对子女成长不利的因素,如证明对方已经有情人并且有结婚可能,或对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法庭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另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对孩子的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