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什么可以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权利承担人;
(4)义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5)由执行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