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养育权变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在希望变更抚养权时,应鼓励双方当事人尽可能先行协商,以最和谐的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在变更抚养权事项上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第17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7条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对子女的抚养关系进行变更,应当给予同意。
2.若当事人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争议较大,已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最后由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或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用的,应当另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