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其实这样根据不同案件作出区分,因为有些夫妻起诉离婚是因为一方不同意,而有的则是因为双方在财产分割上面产生了争议,自然在后者的情况下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就要高一些。若有必要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