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和其他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明,取消结婚证。
1.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儿童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应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