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没有特别规定。与普通人一样,财产分割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参与财产分割。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般应当平均分配。因此,我们可以知道,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军事财产外,军事财产的性质没有明确解释。属于特定属于特定个人视为军事个人财产;一次性财产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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