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虽然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内容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该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因此,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不同,法律有权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财产分割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婚姻登记机关只以正式形式审查。由于未经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条款的履行而发生争议,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确认其合法性,则可以在形成判决文件后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