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离婚虽然是夫妻双方的自由,但毕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又牵扯到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确认,所以当决定离婚时还是要慎重,如有必要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您代理,节省您的时间,还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