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意见处理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
注意以下几点:
(1)赡养费的负担金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支付标准,固定收入为月总收入的20%-30%;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支付比例。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将其财产折扣为子女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当年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以根据上述总收入的50%适当增加。如果没有特殊收入,可以根据同行业的总收入减少。
(2)赡养费的支付期限。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18岁。但也有两个例外。首先,如果16周年以上未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第二,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能力支付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1。失去工作能力或未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那些仍在学校学习的人。3.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条件。
(3)赡养费的支付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赡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第九条规定,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抵消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