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的方式主要有六种:
1.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务目的的行为。
2.终止。包括单方面终止和双方终止,单方面终止是指一方行使终止权,使合同终止,双方终止是指双方同意终止原合同。终止还包括协议终止和法定终止。
3.抵销。是指两人相互负债时,各以其债权作为债务的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金额内相互消灭。
4.存款。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不能将标的物交付给存款部门,以消除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消除合同关系。
6.混合。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同归一人,导致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