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拟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通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地土地上抢种、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应当调查拟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类别、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类型、数量等情况。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一起确认。
3.依法批准征地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公布征地批准事项。除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在网上公布。
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包括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申请听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土地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综上所述,甘肃省定西市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征用部分农村土地。在发布的征地公告中,明确了征地补偿标准和计划。根据最新政策,当地最高征地补偿标准可为每亩26990元。村民们可以用他们的土地使用证书来获得补偿。征地部门首先将补偿给村集体,然后协商使用和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