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异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此,除非养育子女的一方放弃索取抚养费的权利,否则,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至于特定的抚养费金额,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适当增加抚育费,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相关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