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被送养人双方同意解除的除外,养育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