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中的户口迁移程序。
(1)离婚一方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以法院判决或调解书为准。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上交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劝说无效,可以按判决或调解书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日期和理由。
2.户口迁移手续在协议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上一定要注明住址,方能顺利办理。原因很简单,正如要转学一样,必须先与接收学校联系,然后经现在所在的学校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理,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执行户口簿后的地址,取得户口簿同意迁入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下落不明的户口簿上签字。因为有关法律规定,每人只能拥有一个户口,这一种情况通常是在固定居住地提出户口登记申请,而离婚后,男方.一般情况下,女方不会继续住在一起,这也有可能涉及户口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