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时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人住房;
2.夫妻一方承租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储蓄共同购买的公共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己建造,婚后用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配偶的;
6.结婚后,父母为双方提供资金购买的房屋,但不明确表明赠与夫妻一方的;
7.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规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
8.该工作单位以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为基础.以员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家长出资买房子买孩子的这种情况,作为父母来说,是有权决定将该房产赠与其中一方的,若如此,男性和女性在结婚前都要商量好,尤其是在父母婚前给孩子买好房子,如房产证明上注明了男方或女方的姓名,一般都作为私人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