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可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公积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近年新出现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款项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