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有关鉴定人对受害人进行伤害鉴定的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立的病历或体检照片。
4.暴力行为人的书面保证或相关录音。
5.当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且愿意在法庭上作证,其证言可作为确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再加上其他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