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时的财产分割遵循如下原则: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或者签订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按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同时保护为家庭支付更多的利益者,通常是多分的;另外无过失的一方可以多分并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也就是,如果在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或承诺净身离开,法律不会干预。当事人离婚时,男女双方签订协议,以其他权益为交换条件,同意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法院调解时,一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视为有法律效力,那么净身出户是可能的。除上述情况外,我们不难看出,无论男女双方离婚后,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利益;只要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净身出户的可能性接近于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