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财产保全。在财产保全时,有不同的情形,是作为抵押物还是被扣押的对方财产,如担保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和配偶签署一份担保书,就可以扣押,如查封被告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可以扣押,不受影响。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则可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即为解除婚姻变更之诉。

离婚案件中,有恶意转移、隐瞒、挥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因此,当危机子女的抚养费、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离婚案件受理后,可根据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保全请求。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难以执行的,可依据其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行使保全措施,为确保审判顺利进行。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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