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
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证明人: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综合上面所说的,
人在世如果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就需要按规定写一份遗嘱才能更好的实施,在写的时候就要把相关的信息注明清楚,包括受益人还有财产,但对于当事人也要确定这分遗产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这样出来的遗嘱才能算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