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诉讼状。
2.经审查后,法庭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五天内由法院将答辩状的副本送达原告,如被告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法庭决定开庭的案件,应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的陈述;向证人说明其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提供书证.物证和音像材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记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和他的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相互辩论。法院辩论结束,由主审法官根据原告第三人的先后次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已结束,应依法判决。能在裁决之前调解的,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宣布判决。事实上,夫妻离婚也不能代表可以分割家庭财产,所谓的家庭财产只限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且在国家的法律制度下,对于分割共同财产没有绝对标准的答案,要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