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是违反刑法,涉嫌犯罪后的刑事拘留。羁押后转送拘留所,是案件侦查阶段的法定程序。警方会视情况予以刑事拘留,三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可以延长一至四天,检察机关将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准许逮捕,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对此,提请批准的时间,一般可延长到一个月,即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十多天,最长为三十七天。
在拘留所进行的侦查期间,一般不能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一个月。如交通不便、群体性重大案件、流窜作案等,可以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可以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优先拘留:㈠正在准备犯罪;犯下罪行或犯下罪行后立即被发觉;犯下罪行或犯下罪行的受害人或亲眼看到者;(三)在附近或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亡或在逃的;(五)有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六)不陈述真实姓名、住址;(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有重大嫌疑的。
是:《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但是,按照司法实践的做法,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