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可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法院审判阶段,对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相关理由,作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