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犯罪逮捕至判刑,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核准后,可将死刑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延长三个月。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由变更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由批准逮捕到判刑时间一般应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认定,如案件中犯罪事实认定较为顺利,且犯罪行为较轻,也能很快结清,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较为复杂,侦查工作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延长侦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