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侵害对象为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2021.01.01生效)规定的原则,重婚损害婚姻.家庭制度应受刑事惩罚。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重婚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有配偶的一方又与另一方另一方明知另一方有配偶,则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子.妇女有夫,而此种婚姻关系在没有法律程序解除的情况下仍在继续存在,如果关系已经解除,或由于一方配偶死亡而自动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者。而所谓与他人结婚,包括欺诈登记结婚登记的,以及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虽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虽然我没有任何配偶,但是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并且故意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这就是所谓的“结婚”。这种行为是一种故意破坏别人婚姻的行为。
3.重婚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另一方建立婚姻关系;无配偶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重婚主观要件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且本人有配偶,但故意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如一方配偶并不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与之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并不构成重婚罪,另一方也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因多种多样,有一些是为了享乐,还有一些是由于封建主义思想作祟等等。但是,动机并不影响重婚罪。有婚外情存在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其原因在于此时不能确定某一方是否与婚外第三人取得结婚证书,亦不能确定两人在外人眼里是否属于夫妻关系,故若要以重婚为由离婚,或是想要获得重婚补偿,则必须搜集其它证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