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当然可以,如果有证据显示一方负担了全部抚养费,显然不能保证子女的费用,这将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但在其后一段时期内双方的经济情况确实发生变化,确实增加了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或者支付了必要的费用,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